气象局认识教育处_气象局认识教育处职责
1.福州市气象局的内设机构职能
2.陕西:2006年气象部门公务员招考面试通知
3.陕西省气象局的部门设置
4.贵州省气象局的机构设置
5.福建省气象局的机构介绍
1、办公室
(1)组织草拟全市气象工作、总结、管理制度和其它综合性文件材料。
(2)协助局领导做好协调、督查和信访工作。管理局机关办公事务,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协调各单位之间的重大交叉问题,组织难以明确职责归属的新增任务的实施;督促、检查、催办市局工作、目标、决议、重大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信访管理及办信接访工作。
(3)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各类会议的管理和市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安排;承办局领导和全局性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4)归口管理文秘工作。负责局发文和各种来往文电、信函、请示、报告的审核、呈批和注办工作;负责局本级的文印工作。
(5)归口管理全市气象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气象工作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和反馈,编撰《宁波气象信息》;负责编撰《中国气象年鉴》(宁波部分)和《宁波市气象局大事记》;负责党务、政务信息,气象宣传的组稿、报道工作,负责《中国气象报》宁波记者站的日常工作。
(6)归口管理全市气象工作档案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局综合档案室(工作档案、科技档案)的日常管理,承担档案资料的归档、保管及服务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负责局荣誉室、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机要保密管理。负责局印章、介绍信管理,机要文电的收发、呈批、签办和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负责市局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议案办理的管理以及局行政值班的组织安排工作。向局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局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气象局直接处理的突发件(或事故)。
(9)负责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及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10)负责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中国气象局下达目标的分解、督查、自评和汇总上报工作;组织拟定各县(市)区气象局、直属单位的工作目标、评分标准和考核办法,并组织督查、考评。
(11)归口管理全市气象部门的外事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本局外事交流活动;负责有关公派出国(境)事项与有关部门协调和衔接工作及局外事接待工作。
(12)归口管理局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方案拟定。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事教育处(党组纪检组、监察、审计室与其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
(2)负责拟定全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方案,并按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气象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培养等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气象部门人员编制、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的监督和管理,承办有关机构撤并、规格升降等的审核和报批。
(5)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调配、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军转干部安置和人才流动等有关工作。
(6)负责全市气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的组织及聘任管理工作及气象部门享受特殊津贴、部门特殊津贴和其它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报批和管理。
(7)负责人才战略实施、部门人才培养的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8)归口管理职工在职教育和培训工作。
(9)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的人员编制控制、需求、劳动工资、职工和社会保障的管理。
(10)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出国(境)有关程序,办理全市气象系统干部职工出国(境)政审有关工作及因私出国(境)有关人员的备案工作。
(11)负责全市气象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和日常人事工作。
(12)负责局本级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及全市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
(13)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审计和政工、党务:
(1)协助党组抓好全市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对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3)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并按程序报批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4)调查核实监察对象重大违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宣传行政监察工作方针,负责政风政纪教育。
(5)负责受理党员、干部职工的控告、申诉。
(6)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的财务、基建项目、固定资产等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市局党总支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业务科技处(气象学会秘书处、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基本气象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奖惩。
(2)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预报、警报、预警信息及其他气象信息发布及其质量的管理。
(3)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市、跨部门的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组织为本级人民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气象服务。
(4)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组织气候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信息网络、装备、记录档案及无线电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规划、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基本气象业务及科研发展规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
(8)负责气象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研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海上搜救、核应急、化学污染等突发件的应急气象保障服务,重(特)大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及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气象保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归口管理局校合作及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并开展相关工作。
(11)负责一般站地面报表的审核及天气预报监督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12)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业务交流和岗位竞赛。
(13)承担气象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14)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处
(1)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长、中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并监督实施。
(2)研究、建立与本市气象事业发展、事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
(3)组织、协调全市气象部门双重财务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有关工作,规范、指导、监督地方气象事业经费的使用。
(4)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财务、会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综合统计、购等管理工作。
(5)组织编制全市气象系统各类资金的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负责管理各项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全市气象部门事业经费、科研教育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等各类经费的分配、调整和划拨。
(6)负责拟订全市气象部门、财务、会计、基本建设、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7)负责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的审查、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论证。
(8)负责全市气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全市气象部门综合统计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报表的汇审、编报工作,组织统计监督、预测、分析和投资效益评价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增收节支和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10)组织、管理全市气象部门住房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基金财务管理;承担局本级购及住房货币化政策实施的日常工作。
(11)指导、监督、协调局财务核算中心工作;承担与外部门财务关系的协调工作。
(12)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政策法规处(宁波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
(1)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上报。
(2)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法规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3)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4)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制定气象部门重大改革方案,提出贯彻措施并指导实施,归口管理气象事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
(5)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起草气象行政管理综合性法规,制定气象行业的发展规划。
(6)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战略,针对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
(7)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宏观协调、政策指导和管理工作。
(8)组织科技服务项目开拓协调管理,负责科技服务与项目新技术开发的组织管理。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及施放气球的组织管理工作。
(10)负责气象行政审批窗口的管理和日常工作。
(11)组织和实施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业务交流和岗位竞赛。
(12)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福州市气象局的内设机构职能
省局由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构成,其中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监测网络处、科技减灾处、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设置在肥直属处级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安徽省气象台、安徽省气候中心(安徽省气象档案馆)、安徽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安徽省农业气象中心、安徽省气象卫星遥感中心)、安徽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安徽省防雷中心、安徽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安徽省专业气象台)、安徽省气象培训中心(安徽省信息工程学校)、安徽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淮河流域气象中心(淮河流域气象业务服务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经中国气象局批准,安徽省气象局根据工作需要,在黄山、九华山设置气象管理处作为省局直属派驻外地的气象事业单位。经地方相关部门批准成立,设置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安徽省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安徽省气象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安徽省气象管理条例》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地方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赋予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机构规格为正厅级。
陕西:2006年气象部门公务员招考面试通知
办公室(财务处):组织协调全局工作和会议安排、接待;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文印、收发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检查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编制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本单位考勤、车辆、水电、房地产、计生、创卫、创安等行政后勤工作;福州市气象财务核算中心挂靠该处。
业务科技处:负责气象综合观测、信息网络和技术装备保障、预报预测、公共气象和专业气象服务、气象科技、人工影响天气管理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测网络业务、气象预报和服务业务发展规划和及现代化建设;负责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技术把关工作;管理气象信息发布;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气候开发和保护、生态与农业气象的规划实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履行福州市人民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职责。
人事教育处(监察审计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励、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的监察、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方面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福州市防雷办公室):负责政策法规管理、行业管理、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气象行政复议、应诉、处罚听证、相关气象行政许可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科技服务的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2.直属事业单位:福州市气象台(福州市海洋气象台):牵头承担市级短时、长中短期天气业务、灾害性天气的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有关基础预报产品制作工作。负责雷电预警和发布业务;牵头组织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开展海洋、交通、城市、地质灾害气象条件等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承担全市气象灾害及相关灾害的收集上报、灾害评估等工作;研究开发预报技术方法等。
福州市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负责本辖区气象信息网络软硬件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负责市级气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存储;实时监测本辖区上行的气象信息、产品情况;负责本辖区传输时效、质量的分析,配合省气象信息中心进行省市通信网络系统运行维护。承担本辖区内综合观测系统设备保障;按照综合观测设备的业务规范,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和维修任务;负责本辖区区域站设备的标定;负责本辖区内的业务系统防雷等保障;负责本辖区综合观测系统技术装备的、供应、仓储和调配。
福州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福州市专业气象台):牵头承担市级科技服务工作。对气象预报预测评估产品进行再加工和包装,开展农业、林业、海洋、交通、旅游、医疗健康、电力、体育等相关的专业气象预报服务;开展电话、短信、网络、报纸等媒体的气象信息服务,开发研究气象科技服务新产品,开拓气象科技服务新领域。
福州市防雷中心:牵头承担市级雷电业务,负责组织福州市雷电灾害的鉴定与评估、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负责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负责福州市防雷装置检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开展雷电防护技术服务和防雷技术开发研究工作。
福州农业气象试验站:规范开展农业气象观测、作物和物侯观测,及时编发各类观测电报;根据本市农业和天气、气候特点,开展农业气象服务技术和实用技术开发、试验、示范;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农业气象技术开发和试验任务。制作并向市和其他用户提供作物生育期农业气象灾害、作物病虫害发生气象条件、主要作物产量预报等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产品。调查、收集和评估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和农业气象实用技术应用的效益。
3.县(市)气象局(站):
福州市设8个县(市)气象局(站),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中平潭为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闽侯、长乐、福清、连江、罗源、永泰、闽清为国家一般气象观测站,设置在县级行政区域的国家气象观测站与所在行政区域的县级气象局实行局、站合一。
主要职能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划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和推广应用气候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气象局的部门设置
各位考生:
经研究,定于2006年2月25—26日进行陕西省气象部门公开招录公务员面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面试地点:陕西省气象局。
2、携带材料:本人有效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3、报到时间和地点:各面试考生务必于2月25日8:00前到陕西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省气象大厦十二楼)报到。
外地考生提前将到达的时间、车次告知陕西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
4、联系电话:029-86237228(牛桂萍)
86240883(鲁渊理)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贵州省气象局的机构设置
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并监督实施;
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双重财务体制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 负责省级气象局党组织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劳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拟定本行政区域人才培养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处主要职责。 拟草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性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归口管理气象事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
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
制定气象事业发展战略,针对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
负责气象科技服务于产业的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
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福建省气象局的机构介绍
贵州省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其机构设置如下: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贵州省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监测网络处、科技减灾处、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二)直属事业单位:贵州省气象台(贵州省气象决策服务中心)、贵州省气候中心(贵州省气象档案馆)、贵州省山地环境气候研究所、贵州省气象信息中心(贵州省气象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贵州省大气探测技术与保障中心、贵州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贵州省防雷减灾中心、贵州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三)市州地气象局:贵阳市气象局、遵义市气象局、安顺市气象局、六盘水市气象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气象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气象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气象局、毕节地区气象局、铜仁地区气象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文印、收发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
监测网络处
负责气象综合观测、信息网络和技术装备保障等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监测网络业务的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全省性监测网络业务现代化建设;负责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技术把关工作;负责信息共享管理。“福建省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该处。
科技减灾处
负责气象预报预测管理、公共气象和专业气象服务管理、科技管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负责气象预报和服务业务发展规划、;管理气象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的发布;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负责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负责管理气候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生态与农业气象的规划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性预报服务业务现代化建设;组织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福建省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公室挂靠该处。
财务处
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双重财 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归口管理本省气象行业规划和项目;负责管理、实施预算、决算、项目建设、国库集中支付、购和国有资产、统计等工作;指导全省气象部门各类资金管理和地方气象事业发展工作。
人事教育处
负责省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气象系统 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励、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拟定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等。
政策法规处
负责政策法规管理、行业管理、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气象行政复议、应诉、处罚听证、相关气象行政许可等工作,承办气象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相关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科技服务的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监察审计处
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的监察、审计工作。指导福建省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承担直属机关党委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侨务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做好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全省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承担省气象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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