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通知短语_天气预警通知怎么写合适
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月25日晚23时50分,德州市齐河县突发强对流天气伴随大暴雨,引起赵官煤矿和邱集煤矿发生双回路停电,导致赵官煤矿井下滞留人员249名,邱集煤矿井下滞留人员96名。经全力组织救援,两个煤矿所有井下人员已安全升井。遇险发生后,刘家义书记、李干杰代,王书坚常务副,凌文、汲斌昌副等省委、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对做好当前尤其是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责任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强雷电、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不利因素增多,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丝毫不能有半点马虎大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分析研判,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对极端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查缺补漏,堵塞漏洞,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防范,确保一旦有险情,能够迅速应对,准确化解,确保万无一失。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治理极端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突出抓好矿山安全管理。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汛期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完善暴风、暴雨、强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突发性停电和暴雨淹井以及“雨季三防”等专项应急预案,抓好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战性。要加强双回路供电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做好应急备用电源建设,确保停电发生后能够迅速补充电源,确保安全、迅速、有效地撤出井下人员。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等刚性规定落实,确保第一时间取有效应对措施。凡天气预报为蓝色预警及以上或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暴雨过后安全隐患没有排除的,严禁安排下井作业,防范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确保大雨不淹井、洪灾不伤人。
突出抓好电力运行安全管理。各级供电部门要围绕一级用户电力供应保障,组织电网企业全面梳理网架结构,重点针对网架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进行线路改造升级。会同气象部门,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协调联动,做好电网风险分析、运行监视、信息汇总和异常处置等工作。要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和电力企业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处置和故障抢修等预案,做好抢修队伍、备品备件和应急电源储备,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电力运行保障能力。
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针对夏季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按标准配备各类排水、发电、加固等应急装备,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紧急停车、物料退出等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应急知识和技能,确保突发情况下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突出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名单》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重点,根据遇水反应情形、灭火方法等科学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对前期“四防”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实行闭环管理,严密防范水患带来的安全风险。
突出抓好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针对极端天气,强化路面管控和疏导,加强对桥梁隧道的安全检查,严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加强对海上交通的动态监管,遇到极端恶劣天气要取有效措施,严禁各类船舶违规出海作业,及时通知海上生产作业渔船实施紧急避风。各航运单位和港口要严格执行渤海湾客滚船“逢七不开”制度。
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迅速停工撤人;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区域,要提前取有效防范措施;强降雨过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除积水,要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消防、特种设备、旅游、教育等其他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及时应对,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进一步加强气象、水利、电力、自然、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进入汛期战备状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6日
最新消息
12月16日起受较强冷空气影响,威县大气扩散条件好转。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12月16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威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根据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市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意见,我市未来几日高空为脊区控制,地面高压后部偏南风,风力逐渐转弱,叠加污染传输影响,污染物逐步积累,我市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经威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3日16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乡镇人民、高新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请县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邢台市2021-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未纳入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的涉气企业在II级应急响应期间执行停产措施。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在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重点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县城区内其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焊接、切割等工序,其它工序可正常施工。
三、移动源管控措施。与疫情防控及生活保障相关车辆、医疗废物处置专用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其正常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县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以上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县城区行驶。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四、道路保洁。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县城主次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机扫、湿扫和保洁作业。
五、全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提倡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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