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的定义

2.健康风险对个人产生的经济影响

3.求助!全球气候变化中的物理!

气候风险认知是什么_气候环境风险

博士说,“气候变化可能会对心理健康产生令人吃惊的广泛影响,这是因为气候变化既是心理健康危机的根源,又是“威胁倍增器”,这意味着它会使现有的心理健康问题变得更糟,”Lise Van Susteren博士说,一位私人执业的精神病医生和哈佛陈氏公共卫生学院健康与全球环境中心顾问委员会成员。

Van Susteren昨天(2月16日)在气候与健康会议上谈到了气候变化与心理健康之间的联系,来自公共卫生组织、大学和倡导团体的专家聚集,集中讨论气候变化对健康的影响。Van Susteren说,气候变化影响健康的5种方式

例如,研究人员记录了极端气候和天气事件与更高程度的侵略性之间的联系。2013年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一项研究发现,气温升高和极端降雨与个人之间和群体之间冲突程度的增加有关,她说:

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温度升高和攻击性之间的联系是,温度升高会增加体内肾上腺素的水平,这可能有助于攻击性,Van Susteren告诉《生活科学》。

在她的演讲中,Van Susteren也强调了空气污染水平的上升与神经和精神疾病的高风险之间的联系。她说,当一个人吸入空气污染产生的颗粒物时,这种物质会进入一个人的嗅觉神经并引起神经炎症。

神经炎症与所有年龄组的疾病都有联系,包括老年痴呆症和认知障碍。

一个问题是然而,需要研究的是,这种神经炎症是否也会导致更多的传统精神疾病,如焦虑和抑郁,Van Susteren告诉Live Science。美国心理学协会的“KDSPE”“KDSPs”报道说,当孕妇暴露于空气污染物时,Van Susteren说,他们的孩子更容易出现焦虑和抑郁症状,此外,研究表明,在空气质量不好的日子里,恐慌症发作的急诊室和自杀威胁的平均人数更高,Van Susteren说。所有气候变化对健康的影响都可以在研究中轻松量化。”她说:“不是所有重要的事情都能被计算在内。她说,相反,气候变化的“潜在”影响可能在社会层面上造成难以克服的心理压力。

在一个案例中,澳大利亚一名17岁的男孩因气候变化而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最后住进了医院,Van Susteren说。治疗他的医生在2009年发表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精神病学杂志》(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Journal of Psychiatry)的报告中称他的病情为“气候变化妄想症”。这个男孩拒绝喝水,因为他相信水会导致这个干旱国家数百万人死亡。

在她的演讲中,Van Susteren强调了对气候变化采取行动的必要性;如果不采取行动,她说,它也会对其他孩子的心理健康产生深远的影响。

最初发表在《生命科学》杂志上。

风险的定义

企业在实现其目标的经营活动中,会遇到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这些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程度是无法事先预知的,这些事件将对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程度。这种在一定环境下和一定限期内客观存在的、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就是风险。简单来说,所谓风险就是指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人们所期望的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 “风险”一词的由来,最为普遍的一种说法是,在远古时期,以打鱼捕捞为生的渔民们,每次出海前都要祈祷,祈求神灵保佑自己能够平安归来,其中主要的祈祷内容就是让神灵保佑自己在出海时能够风平浪静、满载而归;他们在长期的捕捞实践中,深深的体会到“风”给他们带来的无法预测无法确定的危险,他们认识到,在出海捕捞打鱼的生活中,“风”即意味着“险”,因此有了“风险”一词的由来。

而另一种据说经过多位学者论证的“风险”一词的“源出说”称,风险(RISK)一词是舶来品,有人认为来自阿拉伯语、有人认为来源于西班牙语或拉丁语,但比较权威的说法是来源于意大利语的“RISQUE”一词。在早期的运用中,也是被理解为客观的危险,体现为自然现象或者航海遇到礁石、风暴等事件。大约到了19世纪,在英文的使用中,风险一词常常用法文拼写,主要是用于与保险有关的事情上。

现代意义上的风险一词,已经大大超越了“遇到危险”的狭义含义,而是“遇到破坏或损失的机会或危险”,可以说,经过两百多年的演义,风险一词越来越被概念化,并随着人类活动的复杂性和深刻性而逐步深化,并被赋予了从哲学、经济学、社会学、统计学甚至文化艺术领域的更广泛更深层次的含义,且与人类的决策和行为后果联系越来越紧密,风险一词也成为人们生活中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

无论如何定义风险一词的由来,但其基本的核心含义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或损失”,也有人进一步定义为“个人和群体在未来遇到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对这种可能性的判断与认知”。如果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破坏或损失的概率不会出现,或者说智慧的认知,理性的判断,继而采取及时而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风险可能带来机会,由此进一步延伸的意义,不仅仅是规避了风险,可能还会带来比例不等的收益,有时风险越大,回报越高、机会越大。 由于风险的存在和风险事故发生后人们所必须支出费用的增加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减少,又称风险的代价。

包括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风险损失的无形成本和预防和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 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标的物最大的损失范围。是保险公司确定其能够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的计算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00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办理再保险。 一、风险因素:是指能产生或增加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的条件或因素。是风险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

二、风险事件:是指造成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外在原因或直接原因。如失火、雷电、地震等事件。这里要注意把风险事件与风险因素区别开来。例如,因汽车刹车失灵,导致车祸中人员伤亡,这里刹车失灵是风险因素而车祸是风险事件。

三、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通常以货币单位来衡量。

四、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就是一个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并制定、选择和实施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

五、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的内容。

六、风险管理的目标:在风险事件发生前,其首要目标是使潜在损失最小,其次是减少忧虑及相应忧虑的价值,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其首要目标是使实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一)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它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例如:对于建筑物而言,风险因素是指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的质量、建筑结构的稳定性等;对于人而言,则是指健康状况和年龄等。

根据性质不同,风险因素可分为有形风险因素与无形风险因素两种类型。

1.有形风险因素。有形风险因素也称实质风险因素,是指某一标的本身所具有的足以引起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损失机会或加重损失程度的因素。如一个人的身体状况;某一建筑物所处的地理位置、所用的建筑材料的性质等地壳的异常变化、恶劣的气候、疾病传染等都属于实质风险因素。人类对于这类风险因素,有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有些在一定时期内还是无能为力。在保险实务中,由实质风险因素引起的损失风险,大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无形风险因素。无形风险因素是与人的心理或行为有关的风险因素,通常包括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其中,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品德修养有关的无形因素,即由于人们不诚实、不正直或有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因素。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欺诈、纵火行为等都属于道德风险因素。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对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因素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心理风险因素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即由于人们疏忽或过失以及主观上不注意、不关心、心存侥幸,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和加大损失的严重性的因素。例如,企业或个人投保财产保险后产生了放松对财务安全管理的思想,如产生物品乱堆放,吸烟后随意抛弃烟蒂等的心理或行为,都属于心理风险因素。由于道德风险因素与心理风险因素均与人密切相关,因此,这两类风险因素合并称为人为风险因素。

(二)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即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就某一事件来说,如果它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那么它就是风险事故;而在其他条件下,如果它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它便成为风险因素。

举例:1、下冰雹路滑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 ,这时冰雹是风险因素。2、冰雹直接击伤行人,它是风险事故。

(三)损失

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通常我们将损失分为两种形态,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损失和人身伤害,这类损失又称为实质损失;间接损失则是指由直接损失引起的其他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在风险管理中,通常将损失分为四类:实质损失、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 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三者的关系为:

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

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上述三者关系为: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风险因素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发生可能造成损失。 风险频率:又称损失频率,是指一定数量的标的,在确定的时间内发生事故的次数。

风险程度:又称损失程度,是指每发生一次事故导致标的的毁损状况,即毁损价值占被毁损标的全部价值的百分比。

◇现实生活中二者的关系是:一般是反比

风险频率很高,但风险程度不大;

风险频率不高,但风险程度很大。

健康风险对个人产生的经济影响

风险的定义

风险大致有两种定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

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环境下,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换句话说,是在某一个特定时间段里,人们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产生的距离称之为风险。

比如某人在一个大雪天,在下班的车流高峰期,骑着他的没闸没铃的脚踏车从家里出发,准备去购物中心买皮鞋。不幸半道出了交通事故。这里让我们分析一下:

大雪天、车流高峰期、没闸没铃的脚踏车等属于风险的因素;

交通事故就是风险事故;

当事人的死亡或残疾就是本次风险事故所导致的损失。

原本购物回家的目的与横尸街头的结果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距离。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突如其来的风险事故经常给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

总之,风险因素的增加会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加;而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损失的出现。这就是风险要素之间的辨证关系。

什么是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风险事故意味着风险的可能性转化成了现实性。

对于某一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如果它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它就是风险事故;而在其他条件下,如果它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它便是风险因素。如下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时冰雹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假如冰雹直接将行人砸成重伤,冰雹就是风险事故本身。

运输风险的定义

有人认为国际贸易风险是国际贸易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也有人认为国际贸易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某些因素在一定的时间内发生始料未及的变化,导致国际贸易主体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的不一致,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资讯不对称是国际贸易风险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以国际贸易海上货物风险为例,在CIF价格属于成交的进口业务中,通常会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运输欺诈等风险。

自然灾害是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火山爆发等;而意外事故则是指船舶搁浅、碰撞、沉没、失踪等现象;运输欺诈是指货物运输的过程中,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或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故意隐瞒事实,而是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或失去其收益的行为。

可见,在地球上某一海面发生自然灾害的资讯对于一家从事进口的企业来讲,基本上是不能确切掌握的。运输货物的船只会在何时何地搁浅、碰撞、沉没、失踪同样也是难以掌握的资讯;而是否船方签发了假提单、是否会无单放货,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卖方是否装运了劣质货物、是否与承运人合谋,这些情况对于一个善良的合同当事人无法得到充分、必要的资讯。

但是对于卖方和承运人来讲,资讯较为充分。具有丰富经验的船长会了解很多的与航线有关的自然、气候、地理条件、航线状况、船舶效能等,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会通过堆场、运输公司、仓库等渠道了解到货物、装运、船舶行驶状况,卖方会很了解产品的质量、包装、通关、结汇等情况。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买方所能掌握的资讯很少,而卖方和承运人掌握的资讯较多,资讯出现了不对称现象,而恰恰是这种资讯的不对称导致了国际贸易中的风险。

将国际贸易风险从风险的不同角度进行了分类,如从本身性质角度,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从产生原因角度,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营风险;从表现形态角度,分为有形风险和无形风险;从作用强度角度,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等等。

还有人将国际贸易风险分为国家性风险、市场性风险和欺诈性风险三个大类;也有从市场风险角度进行深入分类的:国际市场区域选择与进入时机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政治局势风险。针对出口业务的经营风险,一般认为应分为:交货风险、收汇风险、付款风险、市场风险、国内客户资信风险、国外客户资信风险等六类。

国际贸易风险应从巨集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国际贸易风险进行划分。从巨集观层面看,国际贸易风险应包括本国和目标市场国家的政治风险、社会风险、政策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文化风险,即营销环境中PEST结构化的风险。从微观层面看,国际贸易风险则应包括企业经营战略和经营策略方面的风险,后者最为常见,如合同风险、运输风险、结算风险、价格风险等。

对国际贸易风险的管理

1、识别国际贸易风险。首先要通过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分析和因素分解,将国际贸易中复杂的现象分解成为构成风险影响的一系列要素,并找出这些要素对国际贸易带来的风险大小。在识别国际贸易风险过程中常用的方法有故障树、决策树等,还可以采用德菲尔法、专家会议法、情景分析法等。

2、度量国际贸易风险。首先使用概率来度量风险可能性,其次度量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当然风险发生的概率主要是靠主观估计来确定的。

3、制定应对措施。国际贸易风险的识别和度量的目的就是为制定应对措施服务的,因此在对国际贸易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后,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制定应对措施。在制定应对措施的过程中,通常采用效用理论、双因素整合控制方法与多目标决策等方法,还要用到成本效益分析等经济分析法。

4、控制国际贸易风险。国际贸易风险控制工作应根据市场和业务的发展与变化的情况,不断重新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不断寻找、发现和更新风险应对措施,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和不断发展扩大.

拷贝了人家的东西,不过不管怎样看后增加了对于贸易风险的认识。

安全风险的定义

传统上,安全风险管理的方法有两种:前瞻性方法和反应性方法,各有优点与缺点。确定某一风险的优先顺序也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定性安全风险管理和定量安全风险管理。

新闻风险的定义

“新闻报道的风险性”之我见

■胡华涛

2006年01月05日16:13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列印关闭

拜读贵刊2005年第9期夏雨禾先生的《透过“疫苗事件”看新闻报道的风险性》一文后,笔者觉得该文有夸大“疫苗事件”报道风险性之嫌。所谓“报道的风险性”,属于报道真实性的范畴。就“疫苗”报道个案而言,报道的风险性就是整个事件报道过程中,把疫苗作为“假疫苗”、“问题疫苗”、“夺命疫苗”报道而可能产生的不良传播效果。考察整个“疫苗事件”的报道过程,把新闻报道的风险性归结为新闻时效性俘虏客观性;媒介公正立场的缺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急功近利、妄加猜测、不负责任报道行为;解决问题缺乏科学,对新闻事实过早的“盖棺定论”而使新闻报道缺乏深度等原因,都有失公允和简单,值得深入探讨。从新闻采访写作规律和认知规律看,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不仅涉及新闻事实与新闻真实的关系,还关系到如何把握新闻报道的过程和新闻的社会传播效果等相关问题。

●新闻事实的“初级本质”不等于新闻真实

从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规律来说,新闻报道是一个过程、一个系列、一个流程。这个流程中既有传递资讯的要求,又有说明、解释、分析事实的意义和内涵的要求。然而由于客观事物暴露的程度和报道主体(新闻记者或通讯员)的实践水平和认识能力的制约,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有快慢和深浅的不同。列宁曾经指出:“人们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无穷……”(列宁:《哲学笔记》第256页)。这里的意思是认识由“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再不断地加深。因为事物本身往往是个复杂的系统,事物的特性有表层的,也有深层的:如时间、地点、人物、情节、过程、规模等,这些特性是显性的、直观的、具体的,容易认识的;而深度资讯是事实的内在联络,如原因、意义、背景、趋向等,是隐性的、非直观的、抽象的、不容易认识的。

纵观整个疫苗事件的报道过程,它对事件的认识是一个渐渐的、逐步深入的过程。6月17日、18日两天,安徽省泗县大庄镇的防保所对该镇19所中小学的2500多名学生接种甲肝疫苗,部分学生接种疫苗后出现异常反应,这是新闻的基本事实资讯。

6月21日,安徽《新安晚报》刊发了《安徽泗县数十小学生疑被注射假疫苗住院治疗》的报道。这是对新闻基本事实的最初报道说明和解释,假疫苗前用了“疑”字,说明问题比较复杂,不明原由。

6月25日,新华网合肥《安徽泗县百余学生接种甲肝疫苗出现异常1人死亡》电文报道:6月23日,4岁半女童李威的死亡。

这是事件发生重大变化,亟待找到事情背后的原因和可能的发展趋向。短短数日之内,央视、《青年时报》、《新闻晨报》分别以不同标题报道了“疫苗事件”中疫苗贩子曾有过贩卖假疫苗的前科,疫苗的运输和管理环节漏洞频出,当事人拿了回扣等深层情况也得到曝光。这是事件的初级本质浮出。

还是新华网合肥6月25日的报道:泗县卫生局将李威死因确定为“感染重症菌痢致呼吸衰竭”;又据6月29日《扬子晚报》发了《安徽疫苗事件婴儿死亡原因初步认定》的报道说:28日安徽省卫生厅对事件原因做出了初步认定:可能是接种甲肝疫苗后引发的部分患儿过敏反应和群体性心因反应,死亡患儿的死因可能和重症感染合并接种疫苗后的免疫反应有关。

6月30日,人民网《安徽疫苗事件:卫生部初定为群体性心因反应》报道:29日卫生部初步判定为群体性心因反应,并且部长高强称该事件是否与疫苗质量问题有关还不能最终确定,要等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结果。这是事件的初级本质向二级、三级、四级……逐步深化。

据新浪网7月16日报道: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宣告,安徽省泗县疫苗事件中所用甲肝疫苗为合格品,卫生部将此事件确定为“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至此,事件的反映到达了本质阶段。

从6月21日到7月16日,是一个完整的报道认识过程。其中媒体称“问题疫苗”、“夺命疫苗事件”是符合新闻事实的“初级本质”要求的。因为非合法监管的疫苗,可以说是有“问题”的(并非专指质量方面);因为事件中有人死亡,可以说是“夺命”的(暂且不论何原因)。这些都符合特定的时空下(指患儿死因、疫苗质量不确定期间)的事实的“暂时真相”。由此可见,由新闻事实构成的新闻报道,由于世界事物的复杂多变,加之人们对事实的观察和判断不一定准确,所以有时并不能一下子达到事物的本质真实。新闻事实和新闻真实,两者虽是统一的、一致的,但不能划等号。

记者在重大新闻报道过程中,不断反映出与前面报道不同的新闻事实,是符合人们的认知规律的。只要不是故意制造错误,只要不是触犯了法律,造成严重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只要能在后续报道中纠正了起初的一些偏差,就是新闻报道规律所认可的。和医学等其他科学工作一样,我们记者也常常会面对一些不确定性和知识的盲区,因此新闻报道偶尔出现“偏差”是难免的。

●喧哗效应:不等于公正立场缺失

夏先生认为:“夺命疫苗”的匆忙定性与渲染,成了整个事件的“风暴眼”,也促成了新闻报道的社会风险。又说,“‘喧哗效应’纵然是市场逻辑支配传媒的重要生存法门”,但“媒体已忘记了自身所应有的第三方立场,加入到激愤的公众队伍之中,率先对疫苗展开了评判”。

事实上,从怀疑为“假疫苗”到“问题疫苗”,再到“夺命疫苗”,都是疫苗事件自身发展的逻辑结果,诚然报道中有些非理性的话语和情绪见诸报端,也不过是不确定时期的疑虑心态使然。就此认为是“匆忙定性与渲染,促成了新闻报道的社会风险”,难免有些武断。“喧哗效应”如果是新闻事件自身惊异程度的结果,实在是无可非议的。“疫苗事件”的发生是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不到20天,是继“非典”后一次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其新闻价值和意义无疑是重大的,“喧哗效应”未必意味公正立场的缺失。所谓新闻报道的“公正立场”,它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含义:第一,要求记者在事实的选择中不带偏见;第二,记者应超然于所报道的事实之外;第三,记者不应对事实发表评论;第四,力求做到公平和平衡,以一种可以对受众提供充分资讯的方式,给双方一个答辩的机会。从整个疫苗事件的报道来看,媒体的基本立场还是客观平衡的。这于新浪新闻中心6月29日的相关报道可见一斑:

□高强:安徽泗县疫苗质量问题还不能最终判定(2005062920:01)

□安徽泗县疫苗事件:十一人有医学上的偶合症(2005062919:56)

□浙江普康公司部分甲肝疫苗被暂停销售使用(2005062919:16)

□安徽疫苗事件婴儿死亡原因初步认定(2005062918:26)

□这次疫苗接种事故使深层次问题得以暴露(2005062915:25)

□浙江药监部门出台安徽泗县疫苗初步调查报告(2005062913:20)

□夺命疫苗三嫌犯透露采购内幕疫苗发明者质疑病因(2005062908:29)

□疫苗生产公司董事长称女孩死亡原因由痢疾引起(2005062902:37)

□专家称孩子症状与疫苗产生问题后病理特征不合(2005062900:53)

这些报道反映了事件中期的各方对事件的认识。特别是卫生部介入后,多次新闻释出会上的情况汇报和专家意见引导了舆论的主流,社会反应也是平静的。虽然在事件报道的初期,有些媒体的报道或有一面之词,如夏先生所据新华网合肥6月25日电:泗县人民医院儿科主治医生潘龙根说,“这些小孩心脏、肝脏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有的症状较重,心肌酶谱高达2000多,超标10倍,甚至高于喝农药对肝脏的损伤”。但这也是记者引用了医务人员的意见,它们只是前期的报道,何况中后期的报道也有不同程度的“纠偏”。因此,新闻媒体的公正立场还要考察分析它们的最终报道,正是多种不同的声音才构成了媒体态度的基本公正。

●所谓“负面作用”实是臆测

报道的风险性的另一个重要构件是社会传播效果。在谈这个问题前,应该说几点:第一,报道并没有如夏先生所说“众所周知,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在于用事实说话,然而当疫苗运输与管理的漏洞以及‘吃学生’等腐败现象一一被揭露出来之时,媒体便将所有的一切事实串接起来,并下了结论:与疫苗有关的人与事都有问题,疫苗自然也有问题”。请注意事实:媒体只是报道了相关部门的一些初步结论。第二,在整个“疫苗事件”中,也并不如夏先生所说“每个人、每件事及疫苗,彼此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运输与管理有漏洞、‘吃学生’腐败之因并不能推汇出‘夺命疫苗’之果。”疫苗事件虽说最终确定与疫苗本身质量无关,但却是由非法注射疫苗行为引发的,这是不可忽视的事实。媒体的有些报道,不过更多是针对相关腐败和漏洞罢了。除此之外,媒体更多是等待这一事件的科学结论。

我们再来看在舆论导向上,是否有如夏先生所云的负面作用(其一,扩大整个社会的不满情绪,从而给社会稳定与和谐带来不利影响;其二,构成不应有的舆论压力,影响了司法公正和专业机构的正常运转;其三,给疫苗生产厂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请看7月4日《东方早报》的报道,记者当日分别采访泗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甄,以及“国家专家组”成员之一、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中心医学心理学家杜亚松,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导、教授潘知常,他们从当地党政、医学、新闻传播学等三方面谈了看法:

早报记者:有人认为,在这起“群体性心因反应事件”中,媒体介入强化了“集体心理暗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也加重了相关部门的执政成本。因此,对类似群体性事件,媒体今后不应介入。您怎么看?

王甄:这么多媒体集中到这里,我们的接待、服务、管理的任务量是加大了;但媒体是群众了解真相的渠道,在出发点和立足点上和我们是一致的。至于“集体心理暗示”,其实即使没有媒体来强化,也会有别的形式,如口头传播啦、电话等来强化。从实际情况看,我认为,媒体介入对事件的妥善处理起到的正面、积极作用是主流。

杜亚松:任何事情都要一分为二。会说话、敢于说话的媒体介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这是好事。当然,从医学角度讲,媒体报道客观上也有强化“集体心理暗示”的作用,但从大方向看,这不能完全怪罪媒体———我们的专业人员在初期鉴定中也有失误(指最初省级会诊得出“过敏性反应”的初步结论),绝大多数媒体都只是依据这一初步结论作的报道。

潘知常:我们不能简单地根据在区域性范围内报道对某一事件是有利还是不利,就作出“媒体该不该介入”的判断。泗县自始至终透明作为,只要不影响医疗工作、不影响办案程序、不影响事态发展,我们所有的行为都不避讳镜头。

早报记者:坚持“透明”,你们不觉得增加了负担、更可能暴露一些问题吗?

王甄:问题不是因为曝光才存在的,曝光只会使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比如“心因性事件”结论出来后,媒体及时跟进,为向群众宣传科学卫生常识、缓解心理压力,为无症状和无临床指标的孩子及时出院以免交叉感染起到了我们起不到的作用。

杜亚松:从心理学上看,事件中的一些“集体心理暗示”、部分“赔偿心理”的形成,是在有些资讯经媒体传播后出现的。但无论是媒体参与,还是泗县释出讯息的“透明”原则都无可厚非。关怀本身并没有错。

(引文有删节)

从上可见,谈新闻报道的风险性,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它的社会效果。从这篇报道来看,疫苗事件的报道效果基本是积极的、正面的。这就告诉我们,不能把媒体报道揭露社会问题所产生的舆论效果,简单地看作是滋生社会不满情绪的原因和造成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如果媒体对重大社会问题失语和漠视,必将导致流言的到处传布,从而真的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那时给社会带来的风险,就不是报道偏差风险可以企及的了。因此,媒体新闻报道的传播风险并不在于触动了社会大众的舆论神经,引发他们的自觉思考,发表不同的意见,而是在于媒体有否及时、积极、如实地报道事件发展的状况,有否因迟报而给各方面的工作造成被动局面。媒体积极干预生活,监督社会,或许会给某些部门带来一些舆论压力,但对于解决公众关心而又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来说,却是一种高效的催化剂,它往往会因此促成问题的早日解决。“疫苗事件”很快有结论,并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就是一个实际例子。

(作者系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湛江师范学院讲师)

投机风险的定义是

风险 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环境下,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换句话说,是在某一个特定时间段里,人们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产生的距离称之为风险。 比如某人在一个大雪天,在下班的车流高峰期,骑着他的没闸没铃的脚踏车从家里出发,准备去购物中心买皮鞋。不幸半道出了交通事故。这里让我们分析一下: 大雪天、车流高峰期、没闸没铃的脚踏车等属于风险的因素; 交通事故就是风险事故; 当事人的死亡或残疾就是本次风险事故所导致的损失。 原本购物回家的目的与横尸街头的结果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距离。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突如其来的风险事故经常给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 总之,风险因素的增加会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加;而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损失的出现。这就是风险要素之间的辨证关系。 什么是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风险事故意味着风险的可能性转化成了现实性。 对于某一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如果它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它就是风险事故;而在其他条件下,如果它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它便是风险因素。如下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时冰雹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假如冰雹直接将行人砸成重伤,冰雹就是风险事故本身。

业务流程风险的定义

业务流程风险,是指对于业务流输入和输出中,由于测量和计量导致的误差,导致价值创造的活动偏离预先设计的可接受范围。

(这是笔者个人总结的观点,不足之处可以探讨)

信贷风险的定义,以及和信用风险的区别?

信贷风险是信用风险中的一种。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的形成是一个从萌芽、积累直至发生的渐进过程。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财务商务状况的重大不利变化很有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贷款人除了可以通过约定一般性的违约条款、设定担保等方式来确保债权如期受偿之外,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叉违约条款”。交叉违约的基本含义是: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则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一般来说,债权人都是以当事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为由,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但交叉违约条款突破了这一限制,它颇有“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味道,即试图赶在借款人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出现偿还危机之前采取救济措施,以避免自己处于比其他债权人更糟的处境。此种违约形态在中国现行法上虽无明确规定,但它并不违反合同法的有关法理及法律精神,现行《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可以作为其适用的法理依据。因此,交叉违约条款可以作为约定条款订入合同之中,以使贷款人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控借款人的信用水平。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Credit Risk)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型别。在过去的数年中,利用新的金融工具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Credit Derivatives)发展迅速。适当利用信用衍生工具可以减少投资者的信用风险。业内人士估计,信用衍生市场发展不过数年,在95年全球就有了200亿美元的交易量。

关于风险的定义的探讨

其实这题不难

a和c全是正确的,但是请看清楚题目

c是保险学上关于风险的定义,此处是一般意义上的风险定义,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只要注意审题的话,做这个一点都不难的

求助!全球气候变化中的物理!

健康风险对个人产生的经济影响主要表现在收人损失和医疗费用风险两个方面。

收入损失风险是指疾病或残疾使个人失去收入能力,即丧失生命的经济价值;医疗费用风险是指个人遭遇疾病或身体伤害可能给家庭带来巨额医疗费用以及其他附加费用,如长期护理费用的可能性。

在人类所面临的各种人身风险中,疾病风险是一种直接危及个人生存利益、可能给家庭造成严重危害的特殊风险。

首先,疾病会给个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困难、造成损失,甚至让人失去生命;其次,疾病对个人或家庭而言都是无法回避的;第三,疾病的种类繁多,引起疾病的原因复杂多变,生活方式、心理因素、环境污染、社会因素等多种因素都可能引起诸多难以认识和消除的疾病。

健康风险的应对

科学研究是充分认识气候变化健康风险的前提,我国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亟须开展更加深入的研究。相关科研单位应该有规划地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风险科学研究,评估当前和未来的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识别气候敏感疾病和脆弱人群。

卫生健康部门需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合作,做到相关数据资源的实时共享,并建立健康气象在线数据库系统,开展对传染病、慢和精神心理疾病等的监测预测。

此外,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还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教,提升公众对气候变化健康影响的认知水平,提供高温天气健康指南,以及遭遇极端天气如何正确应对和自救方面的科学知识。

全球变暖危害:气温升高1℃死亡风险增加7.2%

来源:低碳网 编辑:xiaoyue 发布时间:2012-03-07 访问量:305 次

00全球变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而全球变暖的恶果我们也已经看到。最新研究发现,每升温1℃死亡风险增加7.2%。全球气候的变暖使得极低和极高的气温相继出现,研究表明极端的天气与居民死亡率存在关系。

00全球气候变暖正影响着人类健康。近日,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副院长马文军牵头的科研团队发表的一篇研究报告显示,温度变化与人类死亡存在密切相关关系:“当日最高气温大于29.8℃时,气温每升高1℃,每日总死亡人数(风险)增加7.2%,循环系统疾病死亡的风险增加9.3%”。

00记者获悉,这篇研究报告是省发改委组织关于广东建设低碳省试点的一个基础研究课题。研究的结论显示,广东省居民对热浪的脆弱性呈南北递增趋势,高温天数多的地区适应能力却偏弱。而广东省居民对热浪的知晓率仅为38.11%,对热浪健康危害的相关知识及风险认知不足,农村空调的普及率也有待提高。

00事实上,因全球的气候变暖“不但高温日数增加,高温、热浪愈发频繁,冬季短时剧烈降温的寒冷灾害也在加重”,省气象局专家表示,在气候变暖引起极热、极寒现象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提升群众应对意识与社会预警水平已不容缓。

00最适宜:日平均气温19.7℃,日最高气温29.8℃

00马文军告诉记者,“近50年来中国年平均地表气温增加了1.1℃,广东省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省份,在全球和我国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其气温变化的状况及其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如何尚未完全明了,研究探讨气温变化对居民健康的影响,结果可为各个省市的发展低碳经济提供科学依据,对降低气候变化的疾病负担具有现实意义。”

00马文军通过对2006年到2007年间的气象资料对照城市每日死亡人数,用时间序列分析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日最高气温与每日总死亡人数呈‘V’型相关关系”:气温最低和气温最高的时候,死亡率也明显升高,这体现了寒潮和热浪对城市居民健康方面的相关关系。研究表明,亚热带城市最适宜日最高气温为29.8℃,当日最高气温大于29.8℃时,气温每升高1℃,每日总死亡人数增加7.2%。

00为了定量分析温度的影响,该研究课题组还把温度分为两个时期:热期(29.8℃以上)和冷期(29.8℃及以下),然后应用一般线性模型分别拟合不同时期温度与每日死亡人数的关系。

00结果表明,循环系统疾病对热较敏感,当气温高于29.8℃时,气温每升高1℃循环系统疾病死亡的风险增加9.3%;而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对冷较为敏感,当气温低于29.8℃时,日最高气温每下降1℃,呼吸系统疾病死亡风向增加3.1%。

00除了最适宜的日最高气温,马文军告诉记者,其对南方城市最适宜的日平均气温“拐点”也有过研究,并通过分析2006-2009年气温与居民死亡人数的关系,得出过相似的趋势。南方城市日平均气温与每日总死亡人数呈“U”形。城市最适宜日平均气温为19.7℃,高于19.7℃时,平均气温每升高1℃,每日总死亡的风险增加3.0%。当日平均气温不超过19.7℃时,平均气温每升高1℃,每日总死亡的风险减少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