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大学脑出血去世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涉事120方存在哪些责任?

2.郑州“一号”:年收入2亿,为何会一夜坍塌?

3.郑州一女子买了套二手房,被原房主“糟蹋”成“垃圾场”,这背后有何隐情?

4.郑州一居民楼门洞摆花圈放**祭奠亲人,物业对此有何回应?

郑州今天出什么事了_郑州今天出啥大事儿了

6月3日上午7时许,郑州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 有一名男子在郑州市北龙湖畔下水追鱼竿时失踪。 接到报警电话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一面派出相关人员先行搜救,另一面请求当地的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前往协助搜救,双方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据了解, 溺水者是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 生前酷爱钓鱼,当天凌晨4点多天没亮就来到岸边选位,早上7点多,有大鱼上钩时,还没等男子反应过来,大鱼已经把鱼竿拖走了,眼看鱼竿离岸边越来越远……该男子想都没想,立刻脱下衣服下水去追,在游了上百米后未追到就放弃了。

据目击者称, “他可能感觉到体力跟不上了,开始往回游,离岸边还有四五十米远时,就沉到水里了。” 有一位钓友看见后,曾试图下水去营救,不料游到半路呛了好几口水,险些把命搭进去,只好放弃营救游回岸边。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 通过声纳扫描,在水下7米处找到该男子的位置 ,上午11时许,经过近4个小时的联合打捞,溺水男子终于被打捞上岸,不幸的是该男子已失去生命体征。男子的遗体被打捞上岸后,他的朋友在旁边放声大哭: “兄弟啊…我的兄弟…”

2019年7月6日上午11时40分许,在四川升钟湖广元剑阁段,一名来自德阳广汉市的钓鱼人蒋慕渔(化名),因鱼竿被大鱼拖走,不顾众人劝阻下水打捞鱼竿,返回时因鱼线缠绕双脚,在距离岸边20米处不幸溺水身亡。

2016年7月14日下午,四川巴中市经开区通木垭东华村65岁的李庆林(化名),帮钓客下鱼塘捞鱼竿时不幸溺水身亡。事后,经多方协商,钓客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鱼塘老板赔偿死者家属14万元。

2016年4月16日上午8点许,重庆开县(开州区)汉丰湖畔发生了一起悲剧:一男子在湖边洼地钓鱼时,碰到一条大鱼上钩,竟然直接将鱼竿拖走了。情急之下,他跳进湖中打捞鱼竿,不慎溺水身亡。

笔者在此提醒广大钓鱼爱好者,钓鱼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你们的鱼竿不慎被鱼拖走,要么选择放弃鱼竿,要么拨打电话找来会开船渔民帮你捡鱼竿,自己不要下水打捞,当然,也不要叫别人下水打捞,以免发生不可预知的危险。

6月3日上午,有一名男子在郑州市北龙湖畔下水追鱼竿时失踪。接到报警电话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派出搜救人员的同时,为了赢得最佳的抢救机会,他们还请求当地的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前往协助搜救,双方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最后救援人员在水下7米处找到该男子的位置,上午11时,近4个小时的联合打捞,溺水男子终于被打捞上岸,不幸的是该男子已失去生命体征。

据了解,溺水者是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当天凌晨4点多天没亮就来到岸边选位。很快有大鱼上钩时,男子还没来及拖上岸,大鱼已经把鱼竿拖走了……

该男子立刻脱下衣服下水去追,在游了上百米后未追到就放弃了。

为了追鱼,把自己的性命弄丢了,实在可惜可悲!

据说男子平时就爱钓鱼,动不动就在河边坐等鱼上钩。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其实,想要每天在河边走又不湿鞋,那就应该把鞋当脑袋一样珍贵去保护。

纵观一样发生的事故,我们可以看出,事故往往就出在不经意之间。所以,疏忽才是凶手。

有个爱好是好事,但是所有的好事都应该建立在自己身心 健康 的基础上,否则,连命都保不住的,何谈爱好和志趣?

现在正值夏季来临,很多人也许到河边钓鱼都还不睡重要,他们更愿意跳进去一洗酷热带给他的一身臭汗。

而一样因为游泳、水里嬉戏发生的事故也很多,有大人,更多的还有小孩儿。由于预热工作没做好,一天进去就腿抽筋,小孩子有没有十足的游水经验,出事就成了必然。

所以, 奉劝有爱心的父母,一定管好孩子的出行,暑马上又要来临,孩子结伴出去很容易集体出事,把自己的孩子收紧了。

据河南当地媒体的报道,一位钓友在鱼竿被鱼拽进湖里之后,这位钓友就脱了衣服跳进湖里捞鱼竿,结果鱼的力量太大,鱼竿被拽走了一百多米,这位钓友就追出去了一百多米,后感觉体力不支返回,结果返回到一半的时候就慢慢的沉溺了下去,再也没有上来。

另外一位钓友想要去救他,结果跳进湖里没游出去几米就感觉到要溺水,于是挣扎着游了回来,如果这位钓友坚持去施救,恐怕两人都要沉溺其中。

近些年来发生类似的并不在少数,为何悲剧会频频发生呢?总结下来有几个原因吧:

1、安全意识差。认为仅仅是钓个鱼,不会有什么危险,所以各种防护措施都不做,试想一下,如果当时鱼竿上有一个失手绳的话,那么情况会不会不一样了呢?如果装备比较贵,丢掉了心疼,那么就要做好防护措施,如果装备一般,那么就不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捞。

2、思想麻痹大意。即便是水性再好的人,或许也没有完全的把握可以在水里游那么久而保证不出现问题,而且水下的状况也非常的复杂,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千万不能有麻痹大意思想,即便是你有着多年的游泳经验。

为了避免这些悲剧的发生,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钓友们必须要提高安全意识。千万不要以为钓个鱼不会有危险,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必须要有,失手绳、救生衣等等都应该常备。

2、要尽最大努力完善公共设施。无论是湖还是水库,甚至是河边,钓友们可以选择的地方其实并不是很多,可以在这些钓友们常在的地方放置救生船,哪怕是一个简单的小木筏,关键时候或许也可以救命。

6月3日上午7时许

郑州市 有一名男子在郑州市北龙湖畔下水追鱼竿时失踪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通过声纳扫描,在水下7米处找到该男子的位置,上午11时许,经过近4个小时的联合打捞,溺水男子终于被打捞上岸,不幸的是该男子已失去生命体征。

1:钓鱼始终是河边的活动,必须要注意安全,特别是防止掉进水里。

2:不要因少失大,相信这个男子除了紧张鱼竿之外,还希望把这条鱼拉回岸上。但这种事情必须要考虑安全。

3:那怕你追回鱼竿,在水中你真的没有把握能够鱼竿和鱼拉回岸上。

4:钓鱼必须要做好保护,例如把鱼竿加线套在自己坐的凳子上,那肯定不会被鱼拉走鱼竿,不要怕有线套上影响拉竿速度,上鱼与生命之间,必须要保护生命。

做人要学会取舍,钓鱼只是 ,相信钓友都不只有一支鱼竿,这支被拉走,其实要找回鱼竿还是有很多方法的,一般鱼拉了竿之后到来一定的距离就不会再拉,可以用一支海竿看看有没机会拖回来。

如果没有机会就直接放弃,说句不好听,你把鱼竿在水中找回来,但结果全身湿透病了,这都是得不偿失,更何况是付出生命。

我看了新闻,事情大致是:6月3日上午在北龙湖湖畔,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子垂钓时,鱼杆上钩一条大鱼,当时他没在意,等他发现时,鱼杆已经已经被鱼扯到湖里,他就忙脱衣去追,离岸越来越远,他也发现自己没力气,就开始往回游,在离岸还有4、5十米的地方,体力不支,沉下去了。有个跟他一起垂钓的一想下去救他,没成功。后110来人,在水下7米深的地打捞上来,人已经不行了。

钓个鱼出这么大事,早知这样鱼杆子不要了,也不下这个水去追。安全啥时候都要放到第一位,时时自我提醒。

意外应该是

河南大学脑出血去世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涉事120方存在哪些责任?

有些时候我们真的不得不相信缘分,缘分来的时候挡都挡不住,这种缘分就出现在郑州一位女子身上。

一、女子因疫情被隔离在相亲男子家中,过起了“同居”生活

女子与相亲男子过起了“同居”生活,月老牵的红线让他们的同居生活过得非常滋润,尤其是女子每天睡到自然醒,到了吃饭的点就有现成饭可以吃,男子的手艺也是十分的不错,吃饱饭之后,也不用女子收拾碗筷,像这样的同居生活,可是很多情侣非常羡慕的生活状态。

二、缘分来了挡都挡不住,这次月老亲自牵红线

女子去见相亲对象,结果被隔离在了相亲对象的家里,直接省略了互相了解、确认关系的步骤就进行了同居生活,看来缘分来的时候挡都挡不住,甚至有很多网友开始调侃,这次是月老亲自牵的红线,想要让这两个人在一起。

三、对方是否是合适的人,还是需要仔细考察

虽然这两个人因为特殊情况同居了,很多网友也在喊话,两个人一定要在一起,可是对方到底是不是合适的人,双方还需要仔细考察一番,毕竟结婚是一件大事情,想要找到与自己携手共白头的那个人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这两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还是需要仔细考察一下对方,看看对方到底是不是自己的被选中的人。

四、我的总结

茫茫人海中,能够找到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人,真的非常不容易。所以当你遇见的那个能够跟自己走完此生的那个人的时候,一定要且行且珍惜,珍惜眼前人。不要等到失去他之后再后悔,在与对方交往的时候,要以心比心,但也要留一点心眼,防止自己遇见了错误的人。设自己遇见了错的人,也不要太过气馁,因为我们的一生还很长,没有必要因为一个错误的人就否定自己的一生

郑州“一号”:年收入2亿,为何会一夜坍塌?

目前事情还在调查中,还不能够明确具体责任,不过从通话录音,可以判断出接线员至少存在失职问题,面对患者求助,接线员指责患者:20多岁的人,连话都说不清楚,还盲目猜测对方没有什么大事。如果真的没有事,又怎么会打这个电话?电话中患者多次说道自己头痛不舒服,呼吸急促,声音带有哭腔声,这些信息就已经明显提示对方处于危险之中,任何人听到都能感受到对方很痛苦,为何接线员就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就算患者没有说出具体位置,难道这个求救电话就能够忽略了吗?为什么不打电话寻求警察帮助?如果当时反映了这个问题,或许医院就不会像现在顶着如此大的压力。确实每份工作都不容易有说不出的心酸,既然你当时就在那个岗位,就应该以最好的态度帮助患者解决问题。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在电话中患者刚开始说自己在河南大学郑州校区文苑北路,然后接线员又问对方在哪条路,患者犹豫了一下说是明伦校区,实际上她是在龙子湖校区。对于这个错误患者堂姐表示,之前堂妹在明伦校区读过大一大二,大三时转到了龙子湖校区,可能在她记忆里仍然以为自己在明伦校区,加上疼痛和接线员各种引导,导致说错了位置。

其实患者刚打电话那个时候虽然头很痛,但仍然意识比较清醒,记者通过地图查询,发现文苑北路距离河南郑州大学也就2公里,自己不知道,难不成不会用手机查一下吗?说到底就是懒,像她这种人内心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挂了电话并不是在医院出现了问题,责任就不在于自己。

郑州一女子买了套二手房,被原房主“糟蹋”成“垃圾场”,这背后有何隐情?

关于骄奢*逸,从我国的历史上看,莫过于商纣王的“酒池肉林”。纣王将美酒灌满一个大池子,在树上挂满了烹制好的肉片,以便随时饮食,并让裸身的男女在其间互相嬉戏追逐,真是奢侈糜烂。

老子在《道德经》里边说过:“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奢侈到了一定地步,就会有败亡的时候。豪横如商纣王,最后也落得在摘星楼自焚而亡,遗臭万年的下场。

在被称为“十省通衢”的郑州市,有这样一家场所,名冠“”二字,据说其内饰装修不亚于皇宫,其中消费的奢侈程度也不亚于“酒池肉林”。

它,一年的营业额超过了2亿人民币,可怜全国部分国家级贫困县的财政收入都不足1亿元。

它和北京的“天上人间”一样,都是“业界标杆”,但都覆灭于无尽的贪欲之中。

它就是“一号”,曾经红极一时,为北上广的富人所追捧,但又在一年之内迅速陨落,主要投资人或被判无期,或流亡海外。

极尽奢华,生意兴隆

2012年8月16日对于河南的餐饮界是一件大事。号称“中原第一大”的“一号”于此日开业,一时间富商巨贾云集于此。

一号处于寸土寸金的郑州的商业汇聚之处,一共六层,地上四层,地下两层,共占地15000余平方米,有超过150个豪华包间可供来宾享用。

据说进入“一号”,奢华的巴洛克建筑,彬彬有礼的侍者,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女公馆,使得客人们就跟进了皇宫一样。在开业当天,光在“一号”充值五十万的宾客就有上百人之多。其档次一度超过了京城的“天上人间”。

此间的消费也令人咋舌,平常三块钱左右的可乐到了一号,马上摇身一变,价格飙升至八十元。至于平常的一些酒类,到这儿更是成了玉液琼浆。

在郑州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只要进了一号的大厅,无论实力如何雄厚,你都要摸摸自己的口袋,看自己的带的钱够不够。据说有人拿了两万块钱请客,结果发现光酒水就高达一万七千,于是连忙打电话让朋友给他带钱过来。皇城一号的消费档次之高,可见一斑。

在一号的门前,常年停着各种豪车。出租车司机要在这儿拉客占位,必须得给保安每个月交一笔“份子钱”。因为只有这样,保安才会给这些出租车司机给出拉客人的机会。

一号和其他的场所不同。其他的场所在热度冷却之后,可能会有所谓的冷清期,但是一号从开业到被查处的当天,都是门庭若市。这其中的原因,不仅仅是由档次高和区位优势决定的。

服务,地下猖獗

据说在郑州的商界曾经流传着一句话,大概意思就是:请客吃饭不到皇宫大酒店等于白请,请唱歌不去一号等于白唱。大概地处“九朝古都”的洛阳附近,凡高档都得取个“”。但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一号在郑州人心里的地位。

说起一号什么东西最出名,每一个郑州人将会意味深长地笑笑并告诉你:“女公关。”

一号在筹备之初,便面向社会招收女公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初招收的公告称,女公关只需穿便服,走清爽路线,切勿暴露。

据说在一号的女公关,在初期确实没有出现提供服务这一项。要应聘一号的女公关,不但要在形象气质上下功夫,还得有学识和个人素养,这样才能从众多应聘者中,过五关斩六将,脱颖而出。

但是这还没有完,应聘成功后的女公关要接受诸多培训。培训的内容跟培训空姐的项目基本一样。正式上岗的女公关不但举止跟空姐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而且服饰包括身侧的拉杆箱与国内某知名航空公司的空姐并无二致。

入职后的女公关保底工资是一个月十万元,如果业绩好有提成,工资就更多了。据了解,这样的女公关在一号提供的服务仅仅是聊天、唱歌等,就连含有酒精的饮料都不会喝。如有客人对女公关动手动脚,便会有侍者在一旁敲响警钟:“注意您的素质。”

如此不由得让人心生疑惑,这样正规的行业,为何被公安定性为从事服务呢?这就必须得提到女公关和客人之间的皮条客——公关经理。

在一号,公关经理手下有若干女公关。如果在此间消费的客人有意让女公关提供服务,公关经理便将一枚绿牌交给被选中的女公关。而收到绿牌的女公关便会无条件的听从客人的安排。

由于这项服务的费用不菲,一号的公关经理觉得其中利润巨大,“绿牌生意”开始越做越大。这项生意火到什么程度呢?据查办此案的民警称,比东莞涉黄的规模大多了。

而一号的倒台,导火索正是公关经理自己整理出来的一份出台记录。正是这巨大的利益,让一号开始目无法纪,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走向覆灭

作为郑州的翘楚,一号的股东有四个人,分别是陈加贵、任文模、高兴武和张军。陈加贵和任文模负责的经营,高兴武才是幕后的老板。

据说高兴武来头颇大,郑州几乎一半的业都在他的名下,家产甚至超过了四百亿。有在郑州做投资的生意人透露,自己在一号充值不下两百万元,但自己一次都没有消费过。这张卡的金额全部由客户使用。

2013年11月1日,在搜集了高兴武等人的诸多罪证之后,车水马龙的一号门前聚集了河南新乡的一千余名警察,包括陈加贵、任文模在内的一干管理层尽皆锒铛入狱。但是,一号的高兴武并未抓获,而是离境出逃。2019年,坊间传闻,高兴武似已落网。自此,郑州一号大案终于得以告一段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古到今,巧立名目,靠奇巧*技,聚敛财富的人似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石崇与王恺斗富,令人张目结舌,但最后的下场是被夷三族。

由奢入俭难,由俭入奢易。一个社会良好风气的树立不容易,对于这些害群之马、城狐社鼠,重拳出击是必要的。一号的兴衰告诫我们,人间正道是沧桑,一切走捷径、抄近道的方法,都是徒劳的。

郑州一居民楼门洞摆花圈放**祭奠亲人,物业对此有何回应?

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房屋买卖过程中,双方最害怕出乱子。郑州一位女子,在购房时候,就遇到了非常糟心的事情。房屋全款已经结清半年,然而原房主一直在房中居住。最后通过法律程序,强制让房主搬走。等到女子打开房门就傻眼了,屋内的装修全部被毁,好好的房屋,变成了“垃圾场”。

女子购买二手房,就是考虑到能够直接入住,有人居住过的房间,对家里的宝宝也有好处,能够避免装修污染,带给宝宝的伤害。现在可倒好,房主将房间里的装修全部毁掉,让房屋变得面目全非。

房屋变成“垃圾场”,背后隐情,无良房东在作祟

女子购买这套房屋时候,花费了1126000元,从购房交接开始,到房款付清房产证办理完成,原房主都没有要搬走的意思。每一次找到原房主,都会说自己正在找房,让缓几天找到房子就立即搬走。

忍无可忍的女子,将原房主告上法庭,要求其赶紧搬走。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判决原房主限期搬走;时间距离女子房产证办理,又过去了半年多时间。

手持法院判决书,原房主依然不当回事,对判决书置若罔闻。没有办法的女子,只能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了法院工作人员介入后,原房主终于同意搬走,得知这个消息,女子内心也松了一口气。

法院还依据双方当时签订以合同,要求原房主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总房款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这笔钱女子也一直没有见到,讨要时候对方总推说没有钱。

原房主搬走以后,女子非但没有拿到钱,打开房门时候,还发现房间内装修全部被毁。装修齐全的房屋,已经变成了“垃圾场”。原房东本人,不仅拉黑了中介电话,就连记者和法院工作人员电话,也是一直推说有事拒不见面。

无良房东法律意识淡薄,此举让自己叫苦不迭

好好的二手房屋买卖,最后演变成这样一个结局,谁都不想看到。原房主既然不想搬走,当初又为什么要卖房呢?等到买家将房屋全款结清,房产证办理之后,房子本就不属于自己,还住在房子里不搬走,就属于一种无赖行为。

如果仅仅是这样,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原房主支付违约金搬走,事情也会告一段落。坏就坏在他将房屋装修尽毁,让女子蒙受了重大损失。

这样一个欺负人的行为,谁都难以忍受。女子看着自己房屋受损,内心既气愤又委屈,花费了100多万元买的房子,成了这样一个样子。自己当初的想法和,已经被全部打破。

女子虽然损失了房屋装修,可她是占理的一方。女子表示自己将继续用法律武器维权,让原房主承担自己此举带来的后果。原房主因为之前的判决书未履行,已经被法院限制乘坐高铁,如果再不履行情况下,将会强制执行名下财产。

这还只是他逾期交房的惩罚,加上损坏房屋装修这一件事情,他还会面临更多赔偿。对于这类老赖,法院有办法治理他们,让他们明白法的威严不容挑战。事情不解决,他今后的生活,也绝不可能平稳安然。

原房主的做法,可以说十分不明智,也能够看出来他个人法律意识淡薄。拿着卖房的钱,再去购买新的房屋,这是最好的选择,他却将路走窄了,给自己惹来了一身的麻烦。

倩倩谈买房:房屋买卖是大事,合同一定要详尽

女子的房屋装修被毁,这件事情维权,可能不会像让原房东腾房一样顺利。在法院的判决书中,只判决了交付房屋,却并没有说明交房时候,房屋是否需要维持现状。

当然了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对交房时候房屋状态,有具体说明,就很有利于女子维权。可以将房屋的状态和家中的家具家电,做一个详细记录,这样能够最好的保障自己权益。

人生中同这样的人打一次交道,真的可以恶心我们一辈子。这位原房东,应该是女子这一辈子,都不想再次见到的人。就这件事情而言,你是如何看待的呢?

郑州一居民楼门洞摆花圈放**祭奠亲人,物业对此有何回应?

一、物业回应说没有权利阻止居民这样做。

现在在城市里,大多数人都是住的楼房,有的一栋楼有30层,那么高,一层楼有四五户人家,那一栋就是有100多户人家,大家都从一个门洞出行,相当于大家都用一个大门口,平时相处的还是比较融洽的,但是有时也会有所影响。在郑州一户居民家有亲人去世之后,他们就在门洞处摆上了花圈挽联,这引起了其他人的不满,认为让人看了不舒服,而且一连好几天,有人反映到了物业,物业人员回应说,虽然并不提倡这样做,但是这是一种风俗习惯,物业也没有权利去阻止他们,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二、不过,这一户居民确实没有顾及其他居民的感受。

不过我们知道,白天的时候天气晴朗,也很明亮,就算放上这些,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顾忌,但是晚上的时候,人们出行,看着白色的挽联,以及屏幕上的**,让人心里发怵。屏幕上的**是老人喜欢的戏曲,并不是那种欢快的戏曲,而是比较忧郁的戏曲,影响非常影响人们的睡眠,让人产生不适的感觉。我们知道,在农村的时候,每家每户都是独门独院,那么有亲人离世之后,就会在门口摆放祭奠品来怀念亲人,这样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在自己的家,但是在城市里,很多人都从一个大门经过,这个大门,并不是某一家的私有财产,大家都从这里来来往往,业主,这种行为是不妥的,相信大部分业主心里边都有不满,我觉得这种风俗该改还是要改一改,不能便利了自己,而影响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