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大会成果

2.世界气候变化大会是给地球什么的大会

3.我们为什么要开气候大会

4.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介绍

5.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是为了解决什么环境

6.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闭幕有那些值得回忆的瞬间?

7.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变化大会述评

8.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会议影响

国际气候变化大会_国际气候大会2021年

1992年的里约会议,全名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也叫地球首脑会议,于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这次会议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其中一项便是通过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该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间谈判委员会达成的,是世界上第一个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简单来说,以后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谈论的气候问题,都是以这个公约为基础的,而且该公约具有法律效力。该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截至2004年5月,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方。

1995年,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在德国柏林举行,之后缔约方每年都召开会议。

19年,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日本东京。会议通过《京都议定书》。

2001年10月, 第七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摩洛哥马拉喀什。会议通过《马拉喀什协定》。

2005年,第11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加拿大蒙特利尔,会议通过《蒙特利尔路线图》。

2007年,第13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会议通过《巴厘岛路线图》。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成果寥寥,最后只达成了无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2011年,第17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南非德班,会议就第二承诺期存续问题达成一致。与会方同意延长5年《京都议定书》的法律效力(原议定书于2012年失效),就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达成一致。大会同时决定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即“德班平台”,在2015年前负责制定一个适用于所有《公约》缔约方的法律工具或法律成果。

2012年,第18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卡塔尔多哈,会议通过了对《京都议定书》的《多哈修正》,最终就2013年起执行《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及第二承诺期以8年为期限达成一致。大会还通过了有关长期气候资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工作组成果、德班平台以及损失损害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多项决议。加拿大、日本、新西兰及俄罗斯已明确不参加第二承诺期。

按照气候谈判的,巴黎气候大会是继2009年后又一重要时间节点,将完成2020年后国际气候机制的谈判,制定出一份新的全球气候协议,以确保强有力的全球减排行动。因此,巴黎大会也是近几年来最为重要的一次。

与6年前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气候谈判模式已发生根本性转变:自上而下“摊牌式”的强制减排已被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所取代。目前,全球已经有160个国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国家自主减排贡献”文件,这些国家碳排放量达到全球排放量的90%。此举让各国在减排承诺方面握有自主权和灵活性,谈判压力骤然减小。其次,大国合作意愿更为强烈。中国与美国、欧盟、巴西、印度等已就气候变化签署了多项双边声明,提前化解了此前纠缠谈判进展的诸多分歧。中美之间还总结了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上公开争论影响谈判气氛的教训,通过双边对话增加理解,避免在谈判场合相互指责。再者,气候科学认知更深入。联合国在2013—2014年发布了第五次气候变化科学评估报告,对全球变暖受到人类活动影响的可能性由上次报告的“非常高”(概率在90%以上)调高至“极高”(概率在95%以上)。

最后,主办国和国际社会都在思考哥本哈根的教训,对谈判的期望值更趋理性务实。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大会成果

没有具体的定义,总的来说气候大会应该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

至今共召开过15次,最近的一次是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大会,今年即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在墨西哥海滨城市坎昆举行的是坎昆国际气候大会.具体会议如下:

自1995年3月28日首次缔约方大会在柏林举行以来,缔约方每年都召开会议.第2至第6次缔约方大会分别在日内瓦、京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波恩和海牙举行.

19年12月11日,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但是2000年11份在海牙召开的第6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坚持要大幅度折扣它的减排指标,因而使会议陷入僵局,大会主办者不得不宣布休会,将会议延期到2001年7月在波恩继续举行.

2001年10月,第7次缔约方大会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

2002年10月,第八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

2003年12月,第9次缔约方大会在意大利米兰举行.这些国家和地区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60%.

2004年12月,第10次缔约方大会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目前,已有156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了该项协议.2005年11月,第11次缔约方大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

2006年11月,第12次缔约方大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

2007年12月,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

2008年12月,第14次缔约方大会在波兰波兹南市举行. 2008年7月8日,八国集团***在八国集团首脑会议上就温室气体长期减排目标达成一致.八国集团***在一份声明中说,八国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国共同实现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一半的长期目标,并在公约相关谈判中与这些国家讨论并通过这一目标.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这一会议也被称为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毫无疑问,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是一次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会议在现代化的Bella中心举行,为期两周.

坎昆世界气候大会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会议,定于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在墨西哥海滨城市坎昆举行.

世界气候变化大会是给地球什么的大会

主要成果:《巴黎协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协定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

《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根据协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从2023年开始,每5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提高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

我们为什么要开气候大会

我是地球人,然后才是一个中国人,所以稍稍关注了一下这几天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的召开,这次大会的气氛有别于其它世界性的大会,因为讨论的是人类共同的家园——地球的气候问题。目前的种种迹象和数据显示,由于世界各国碳排放严重的共同作用,导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过度超标,全球气候变暖、温室效应、气候灾难等问题日趋严峻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促使人类不得不重视和思考至今认为的惟一适宜人类生存星球的未来气候变化问题,这是值得全人类欢迎和期待的一次有深远意义的大会。这次气候大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的,被誉为“拯救世界的最后一次机会”,凸显会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在讨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所应承担的责任时,各国受人类特有的自私自利心理的作祟,又受国家利益的考虑,针对各自国家的国情和立场而耍起了手段、玩起了猫腻、搞起了暗箱操作,目的就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承担起最少的责任,所以在会场周边出现各国首脑的恶搞画像和讽刺言语也就不难理解了,这换在我国是不可想象的。我一直以为这些卑劣的伎俩和行为只有在我的这个国家的某些公权力机关对平民百姓才会使用的招数,没想到竟被这次大会的某些国家照搬过去了,说明我国的某些执政技巧在有些场合和不要脸的时候是很受欢迎的。于是乎,这次大会就增加了很多变数和玩味,当然伴随其中的斗智斗勇、巧言令色、唇枪舌剑的火爆场面正好满足了各国记者的爆料愿望,来自本次大会的新闻报道如同外星人撒向地球的传单一样飘向世界各地..........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介绍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于2009年12月7-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来自192个国家的谈判代表召开峰会,商讨《京都议定书》壹期承诺到期後的後续方案,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 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

日程:2009年12月7日—18日

地点:丹麦首都哥本哈根Bella中心

参与人员:超过85个国家元首或首脑、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

焦点:主要问题集中在责任共担

目的:商讨《京都议定书》壹期承诺到期後的後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结构和成员国:到目前为止已有192个国家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合作夥伴:与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向穷困国家转让资金,支援它们减排。

宗旨及预期目标:

官员们将达成壹个新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协议,并以此作为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壹阶段结束後的後续方案。根据UNFCCC秘书长德波尔的表述,在此次会议上,国际社会需就以下四点达成协议:

地球变暖1.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额是多少?

2.像中国、印度这样的主要发展中国家应如何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

3.如何资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4.如何管理这笔资金?

焦点问题

焦点问题主要问题集中在“责任共担”。

气候科学家们表示全球必须停止增加温室气体排放,并且在2015到2020年间开始减少排放。科学家们预计想要防止全球平均气温再上升2℃,到2050年,全球的温室气体减排量需达到1990年水平的80%。

但是哪些国家应该减少排放?该减排多少呢?比如,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最近已经超过美国成为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译注,链接文章中的图见下,卫报)。但在历史上,美国排放的温室气体最多,远超过中国。而且,中国的人均排放量仅为美国的四分之壹左右。

中国[2]争辩说,从道义上讲,中国有权力发展经济、继续增长,增加碳排放将不可避免。而且工业化国家将碳排放“外包”给了发展中国家——中国替西方购买者进行著大量碳密集型的的生产制造。作为消费者的国家应该对制造产品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负责,而不是出口这些产品的国家。

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将影响到COP15能否成功。同时,还有人怀疑现在取的任何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可能都显得微不足道、为时已晚。卫报的壹份问卷调查显示,近9成的气候学家不相信通过政治手段能避免全球平均气温再上升2℃。根据欧盟定义的级别,2℃,意味著“危险”。

在呼吁人们为控制全球变暖行动起来的“气候危机”全球演唱会在2007年7月7日举行,人类首次登顶珠峰的新西兰人埃德蒙·希拉裏的後代彼得·希拉裏和尼泊尔向导丹增·诺盖的後代杰姆林·诺盖前日说,全球变暖正迅速改变世界第壹高峰珠穆朗玛峰的面目,以致他们几乎无法认出。

希拉裏爵士的儿子彼得·希拉裏曾两次登顶珠峰,他说:“气候变化正在发生,这是事实。(登顶)大本营过去在5320米处,今年这个高度已经降到5280米,这都是因为冰川从上而下在融化。大本营的高度每年还在下降。”

也曾登顶珠峰的杰姆林·诺盖说,发生在珠穆朗玛峰的变化,正是气候变化改变地球的先兆。

1953年5月29日,希拉裏爵士和诺盖首次登上珠峰,他们曾搭设过帐篷的冰川在过去20年裏已倒退3英裏。科学家们相信,未来50年,如果目前的融化速度不变,那些长度在半英裏至3英裏之间的喜马拉雅冰川将会融化为壹块壹块的雪块。

更糟的是,冰川融化将给居住在喜马拉雅山下印度和中国的居民带来影响。壹方面是山川地貌改变;另壹方面,大量冰川融水在当地形成大型湖泊,并形成潜在的洪水威胁。联合国的调查显示,在喜马拉雅地区约9000个冰川湖泊中,有200多个存在爆发洪水的危险。科学家们估计,今天洪水的威力比1985年造成灾难的洪水大20倍。

不开行吗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是为了解决什么环境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11次缔约方大会”,大会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北郊的布尔歇展览中心举行。已有184个国家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涵盖全球碳排放量的.9%。超过150个国家元首和首脑参加了本次气候大会的开幕式。大会目的是促使196个缔约方(195个国家+欧盟)形成统一意见,达成一项普遍适用的协议,并于2020年开始付诸实施。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协定将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闭幕有那些值得回忆的瞬间?

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将于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举行。

有195个国家及欧盟派出代表参会,参加会议的还包括来自全球的近2000个非组织,参会人员将超过4万人。

大会的主要目的是达成关于2020年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协议。从预备会的情况来看,各国态度积极,但是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如何体现等问题上依然存在分歧。

从大环境以及会议前期协商和准备上来看,巴黎气候峰会达成协议的可能性较高。但由于在核心问题上分歧依然突出,巴黎气候峰会并不能一蹴而就地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所有任务。

经历巴黎恐怖袭击的东道主法国在安保方面面临严峻考验。法国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近150名国家元首和首脑以及约40000名参会者的接待工作万无一失。

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变化大会述评

此次大会上,之前因战火延绵无法参与国际气候谈判的叙利亚,成为第196个签署《巴黎协定》的国家。美国成为全球唯一“退群”者。

会场内数年来第一次没有了“美国馆”。但在会场外,前纽约、亿万富翁布隆伯格耗资100万美元,建了一个比所有国家馆都更大的“美国民间馆”,召集了美国各地方州长、、商界人物和NGO领袖,公开表明“我们美国民间仍会参与气候行动”。

会议结束前一天,“美国民间馆”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曾任气候特使的托德?斯特恩(Todd Stern)。斯特恩可是联合国气候大会的熟人:他从2009-2015年每年带领美国代表团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也是他与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经过近一年的秘密磋商,终于拿出来给全世界的“献礼”。他花了近七年时间,终于带着美国搞定《巴黎协定》,本以为功成身退,没想到特朗普当选让他前功尽弃。

如今他说自己感到“愤怒多过悲伤”,“烦躁和沮丧”。以往都是戴“谈判官员”牌子的斯特恩,这次戴的是“观察员”牌子——他不再是公务员,如今是华盛顿著名智库布鲁金斯学会的高级顾问。

今年66岁的斯特恩,毫不客气地批评特朗普退出《巴黎协定》是“死不悔改”(wrongheaded)。“(特朗普)说(全球变暖)是个,说这毫无意义,说(巴黎协定)是个糟糕的协议并且全世界都在嘲笑我们上当,这真的太荒谬了!”

12岁斐济男孩向200国部长发言

会议第二周,在高级别部长会议开幕式上,12岁斐济男孩提摩西?纳努萨拉(Timoci Naulusala)面对近200个国家的部长,讲述自己的村庄在2016年遭遇飓风的故事。

因为紧张,小男孩的声音甚至有一点点发抖。但他勇敢地讲了下去。

“这(全球变暖)是真真切切在发生的,绝不只是一个梦。你准备好面对没有地球的生活吗?如果我们忽略这个现实,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吗?”

“海洋正在吞噬村庄,侵蚀海岸,摧毁庄稼。人们失去家园,失去最亲爱的家人,因饥渴而死去。这是充满悲伤的灾难,这一切都是真真切切的。你以为气候变化只影响小国吗?你错了。没有一个国家——无论如何强大——能免除气候变化带来的灾害。像斐济这样的小国,更是无力。我来自一个小小的村庄,2016年,我们遭受了斐济史上最严重的飓风。我的家园,我的学校,食物、食水和所有积蓄都毁于一旦,生活完全被打乱。我在种植园里不停地走,搜寻食物,却只有绝望和沮丧。我那曾经美丽的村庄,我曾经的家园,如今成了荒凉的废墟。那之后好几个月,夏天越来越热,土壤越来越干,种不出任何东西。树木不再结果,水源逐渐干涸,鱼虾一一死去。我感到痛苦,不想上学,没有安全感。我看着身边所有从绿色转为**,又转为枯棕……这是人类消亡的征兆吗?我问自己:那只是一场五级飓风,接下来是什么?我还能活下去吗?我的村庄还能活下去吗?”

演讲结束时,全场部长们起立鼓掌。德国总理默克尔、法国总统马克龙、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一一过来跟小男孩握手。斐济总理姆拜尼马拉马甚至亲吻了小男孩的脸颊,把他抱起来放在椅子上,全球媒体的闪光灯亮成一片。

“拖堂”后的歌声

今年大会本来比以往各届大会都进展顺利。到会议结束前一天,所有人都眉飞色舞,看来今年大会很有可能是八年来唯一能按时收官的。

但最后大会还是拖堂了13个小时。导致“拖堂”的还是历届大会的“老大难”问题——资金。所谓“损失损害机制”希望由发达国家出资,对发展中国家遭受的极端气候灾难如飓风、洪灾、旱灾等进行资金补偿。

会议在第一周时,资金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欧盟和澳大利亚表示,全球变暖并不能说是极端气候灾难的唯一原因,不能全部由发达国家买单。一位欧盟代表说:“并不是所有灾害都能归因到全球变暖的。”

到第二周,有国家提出,关于该机制的争论要不明年再来谈。发展中国家对这个建议非常不满,尤其是南非,一度威胁说如果不解决资金问题,大家就别谈其他了。

周五,按议程,闭幕大会应在下午三点开始,六点结束。大会、斐济总理在两点半紧急约见中国和印度的部长,商讨资金问题。

最终双方都有让步。发达国家同意,《京都议定书》中提到的“适应基金”将成为《巴黎协定》的条款。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闭幕大会上说,今年是就《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做加法”,明年要“做减法”。所谓“做加法”,是把各方意见都写入案文;“做减法”则是寻求共识,消除分歧。“做加法同意,做减法很难,”他说,今年的谈判成果“虽然还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但平衡地反映了各方的关切”;“2018年的任务还很艰巨”。

熬了整整一夜后的早上七点,大会结束时,能容千人的大会堂已经没剩下多少人。大会、斐济总理弗兰克?姆拜尼马拉马也是一脸疲惫。

余下众人拉起手,合唱一首斐济告别歌曲“Las Lei”,大会在悠扬歌声中落幕。

下届大会在波兰“煤都”举行

下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于2018年12月3-14日在波兰南部城市卡托维兹举行。那将是波兰第三次主办联合国气候大会;上次举办是在2013年。

2013年华沙大会时,就有大量非抗议,因为波兰是欧盟最大产煤国。

这次会议举办点——卡托维兹,更是波兰著名的“煤都”,产煤占波兰的98%以上。

“卡托维兹以煤矿著称,但它自己也被严重的空气污染所困扰。实际上,整个波兰都因为产煤导致空气污染严重。这个城市在过去几年已经取了一些积极措施,煤矿数量有所下降。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自觉减排,更多是出于经济原因。对联合国气候大会来说,在这里办会有特别意义:它可以意味着告别肮脏的煤炭历史,重新建设更清洁的未来。波兰也许诺将取更及时的减排行动。我们需要告诉世界,像卡托维兹这样的重煤地区,也能成功转向低碳经济,”非组织“气候联盟”的波兰专家厄苏拉?斯蒂芬诺维斯(Urszula Stefanowicz)说。

绿色和平全球总干事詹妮弗?摩根也表示:“波兰作为一个严重依赖化石能源的国家,明年关于巴黎协定规则书和促进性对话的谈判工作会比较艰难。我们希望波兰作为国能作出表率,确保各国兑现承诺。”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会议影响

哥本哈根会议述评摘要为期十二天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已落下帷幕,但是其对世界各国未来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为此,本文首先回顾了哥本哈根会议的具体进程。然后,通过分析《哥本哈根协议》这一立法成果及其对中国的影响,得出发展低碳经济对中国已刻不容缓的结论。最后,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气候变化 哥本哈根会议 哥本哈根协议 低碳经济 一、从里约热内卢到哥本哈根为了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灾难性后果,在联合国的努力下,一系列的国际条约诞生。在这其中,尤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最为引人注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主要贡献在于最大程度地吸引各国加入到防止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中来;而《京都议定书》则因为具备法律约束力与可具体实施的法律规则,在应对气候变化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到期,国际社会围绕着第二承诺期的相关规定展开了一轮轮新的谈判。这其中,特别需要提到的是2007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这次大会上,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该路线图最大的亮点,是为落实第二承诺期的谈判设定了时间表。即:两个特别工作组[1]需要在2009年完成工作,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递交工作报告,以期在歌本哈根的气候变化大会,完成第二承诺期的谈判。为了落实“巴厘岛路线图”与哥本哈根会议顺利召开,2009年,国际社会分别在波恩、曼谷与巴塞罗那举行了会议。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寄予很高期望的2009年度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12月7日在丹麦首都歌本哈根拉开了帷幕。二、哥本哈根会议(一)会议的具体进程整个哥本哈根会议,进展缓慢。谈判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充斥着激烈的斗争。从谈判的具体情况来看,与会各方主要围绕以下四大焦点问题展开讨论:1、关于双轨制与单轨制的争论。一些发达国家主张把双轨制合并成一条轨道,试图彻底抛弃为发达国家规定了具体减排目标的《京都议定书》,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重新谈判并制定一项单一的法律文件。其实质是违背国际环境法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动摇气候变化谈判的基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对于这种推卸历史责任、要求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后承担与发达国家相同的减排责任的提议,遭到了发展中国家普遍而坚决的反对。2、关于发达国家减排的争论。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对减排问题表现地极为消极。依照“巴厘岛路线图”中作出的“在2020年应比1990年至少减排40%”的承诺,目前,发达国家中,仅有挪威承诺到2020年比1990年减排40%;而欧盟承诺到2020年比1990年减排20%,日本承诺25%,美国只承诺4%左右。这与路线图的要求相距甚远。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积极作为: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尽管是发展中国家,但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设定为到2020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2]3、关于发展中国家减排的争论。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问题,发达国家不仅重点关注中国和印度这样温室气体排放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强调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大国在此次大会上要承诺具体减排目标;而且还强烈要求发展中国家应做出“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的减排承诺或行动。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上述主张是在未考虑历史积累排放总量和人均排放量的基础上提出的,实质是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违背;同时,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大规模、高速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之中,经济增长和民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必然导致能源消费的增长幅度大,因而温室气体排放量也会在一定时期内居高不下;此外,根据“巴厘岛路线图”规定,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需要得到以“可衡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方式提供的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因此,发展中国家自觉取的减排行动,完全不必接受“三可”标准。4、关于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所需资金与技术的争论。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气化所需资金和技术援助方面始终没有给出具体承诺,双方在这一问题上同样分歧明显。欧盟预测,为实现全球中长期减排目标,从2020年起,发展中国家每年至少需要1000亿欧元资金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其中一半需要国际社会的援助。然而,在发达国家中,目前仅有欧盟表示愿意提供50亿至70亿欧元的资金援助。显而易见,发展中国家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所需的资金缺口非常大。此外,关于发展中国家所需的技术,发达国家一直以相关技术掌握在私人企业手中,因涉及所有权与知识产权问题,而拖延相关技术的转移。总的来看,上述问题因涉及到各国政治、经济与社会利益的再分配,故而各国在谈判过程中对上述焦点问题争论地异常激烈。这一点,主要体现于各国针对气候变化问题的不同立场上:①以美、日、加、澳等国组成的伞形集团,因多为能源消耗大国,故反对立即取温室气体减限排措施;②欧盟各国,由于欧盟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优势较强,因此其属于促进温室气体减限排的先行者,但是近年来,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的立场有所保留;③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基础上,主张负历史责任的发达国家应率先大幅度减排,而发展中国家则可通过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实施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贡献,同时强调发达国家要切实履行其在公约下所承担的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的义务;④石油输出国,因担心温室气体减排会降低国际市场石油消费的需求从而给国家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尽可能要求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方案不对石油消费构成影响,其中以沙特为代表的石油输出国逐渐成为气候变化谈判的强硬反对者;⑤小岛国集团,因担心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升高危及国家生存,而积极呼吁温室气体减排。[3] (二)会议的立法成果如前所述,整个哥本哈根会议的谈判异常艰难,这也表现在成果文件的制定上:先是丹麦文本的外泄,然后是哥本哈根协议的出台。1、丹麦文本所谓“丹麦文本”,是指由丹麦拟定,只在美国、英国、丹麦等发达国家内部秘密流传的应对气候变化的271109号草案。长达13页的草案,因为对温室气体减排与资金援助等敏感问题的规定倾向于发达国家,而引起了广展中国家的强烈不满。77国集团发言人卢孟巴(Lumumba),对此评价道:“丹麦文本是一项非常不公平的草案。其试图从根本上推翻这两年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所达成的成果。同时,它根本没有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4]丹麦文本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内容上的失衡,其反映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利益,这实质是放弃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于上述特点,笔者结合丹麦文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总结:[5]在对发展中国家减排问题上。首先,将发展中国家分为一般的发展中国家和最脆弱国家。其次,规定只有最脆弱国家无约束性减排目标,而其他发展中国家将有强制减排义务。而且为这些发展中国家,设置了减排目标,即:到2050年,人均温室气体年排放量须限制为1.44吨。然而,到2050年时,发达国家自己的减排目标则要比发展中国家宽松得多,其人均年排放量为2.67吨。地球现有的温室气体,主要来源于发达国家的历史排放;而且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在应对气候变化上,发达国家拥有发展中国家无法比拟的资金与技术优势。但是,丹麦文本却赋予了发达国家大约2倍于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权,这显然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公平的。在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援助上。首先,削弱了联合国在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援助上的作用。其次,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达到分化发展中国家的目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国家总数是192个,而77国集团所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阵营有132个国家之众,这样一个数量巨大的阵营,一直在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发达国家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丹麦文本中取了分化发展中国家的作法,即规定:只有附件C中所列的发展中国家,可享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援助。2、哥本哈根协议经过十二天艰苦的谈判,与会各方终于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作为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最重要的成果,该协议是国际社会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所迈出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⑴《哥本哈根协议》体现了各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高度重视。各国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在协议中,各国不仅强调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所面临的最重大挑战之一,重申对抗气候变化的强烈政治意愿;而且强调必须取进一步的行动和国际合作以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向最不发达国家和位于小岛屿的发展中国家开展降低其受害程度并加强其应对能力的行动;还确定了升温控制目标,即为了稳定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以防止全球气候继续恶化,全球气温升高不应超过2摄氏度。⑵《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框架,并坚持了“巴厘岛路线图”的授权。首先,协议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温室气体的减排问题上,协议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即通过用两个不同格式附表的形式,将发达国家2020年量化的减排指标与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取的减缓行动加以规定。这维护了《京都议定书》中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减排问题上的本质区别。其次,坚持了“巴厘岛路线图”的授权。通过延长《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设的长期合作行动特别工作组与《京都议定书》下设的关于附件一缔约方第二承诺期减排义务的特别工作组的授权,保证了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将继续坚持《公约》和《议定书》“双轨制”的谈判进程,从而保证了谈判将按“巴厘岛路线图”授权的轨道前进,反映了各国自“巴厘到路线图”谈判进程启动以来取得的共识。⑶《哥本哈根协议》在减缓行动的测量、报告和核实方面,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作为发展中国家,只有获得国际支持的国内减缓行动,才需要根据缔约方大会通过的指导方针,接受国际的测量、报告和核实。自主取的减缓行动只接受国内的测量、报告和核实,有关结果每两年一次以国家通报的方式予以通报,通过明确界定的准则和确保国家主权得到尊重方式进行国际磋商及分析。[6]⑷《哥本哈根协议》在发达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7]在资金方面,要求发达国家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规定,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可预测的、充足的资金,帮助和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减缓行动,包括大量针对降低毁林排放、适应、技术发展和转让以及能力建设的资金,以加强《公约》的实施。在资金的数量上,要求发达国家集体承诺在2010至2012年间提供300亿美元新的额外资金。在取实质性减缓行动和保证实施透明度的情况下,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以满足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同时,将建立具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公平代表性管理机构的多边基金——“哥本哈根绿色气候基金”。这些资金中的适应资金将优先提供给最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虽然发达国家在资金上的这些承诺与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需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但毕竟提出了一个量化的、可预期的目标。在技术开发与转让行动方面,决定设立一个“技术机制”加速技术开发与转让,支持适应和减缓行动。这一措施将有望为推动气候友好技术的大规模应用提供机制和制度上的保障。总的来看,尽管《哥本哈根协议》是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果,但该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及安排和发展中国家取自主减缓行动做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等焦点问题达成了广泛共识,因此它是人类在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标志性成果。此外,应该看到在过去的国际气候谈判中,任何一次谈判都进行地艰难异常。从1991年间谈判委员会成立,气候谈判开始启动到1994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历时3年,而围绕其后续法律文件的谈判,190多个国家坐在一起整整谈了15年。其中,仅《京都议定书》生效就耗时8年。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哥本哈根协议》的基础上,国际社会将在2010年的墨西哥气候大会上达成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果。

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包括《巴黎协定》和相关决定的巴黎成果,在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又向前迈出了关键一步。《巴黎协定》的达成标志着2020年后的全球气候治理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具有里程碑式的非凡意义。

《巴黎协定》将全球气候治理的理念进一步确定为低碳绿色发展。全球气候谈判的历史,实际上是全球从过去依赖化石能源的经济形态向去碳化的低碳绿色经济发展的历史。但这一进程的演变十分艰难。其中既有传统能源行业抵制的原因,也有新能源行业技术、体制不完善的因素,更与未来全球发展方向不清晰有关。《巴黎协定》的通过,展示了各国对发展低碳绿色经济的明确承诺,向世界发出了清晰而强烈的信号: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是人类未来发展的不二选择,绿色低碳成为未来全球气候治理的核心理念。

《巴黎协定》奠定了世界各国广泛参与减排的基本格局。《京都议定书》只对发达国家的减排制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绝对量化减排指标,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减排行动是自主承诺,不具法律约束力。根据《巴黎协定》,所有成员承诺的减排行动,无论是相对量化减排还是绝对量化减排,都将纳入一个统一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这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尚属首次。

《巴黎协定》标志着国际气候谈判模式的转变,即从自上而下的谈判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1990年世界气候谈判启动以来,遵循的是保护臭氧层谈判的模式,即自上而下模式,先谈判减排目标,再往下分解。《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以“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为主体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安排。这是一种典型的“自下而上”的谈判模式。模式的转变对未来全球气候治理影响深远,值得高度关注。